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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开展“提升城市颜值,喜迎建党百年” 主题文明实践月活动方案

  • 发布日期:2021-05-27 13:45
  • 来源:创城办、实践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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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

宝实践办〔20213




宝坻区开展“提升城市颜值,喜迎建党百年”

主题文明实践月活动方案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力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区实践办、区创城办、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城管委、公安宝坻分局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提升城市颜值,喜迎建党百年”主题文明实践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提升城市颜值,喜迎建党百年

三、参加人员

全区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群众、街镇实践所站志愿者和群众代表、青少年、个体商户经营者、社会志愿者等。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卫生清整,提升环境颜值。以单位部门(街镇政府所在地)、社区(小区)、家庭、商户、三包路段为基本单元,以党员干部为核心、以基层群众为基础、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参与,在全区开展卫生清整活动。各街镇、区直各机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商户等要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做好单位(商户)的卫生清整;要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清扫卫生、清除小广告、清理堆物、劝导禁烟、车辆秩序停放、禁止乱摆乱挂等;要动员干部群众带动家人和朋友,做好自己家庭内外的环境卫生;教育系统要充分发挥青少年作用,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积极参与卫生清整活动。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清理垃圾杂物、清洗“城市家具”,做好垃圾分类、做到文明养宠等,营造干净整齐、有礼有序的市容环境。

(二)整治交通秩序,提升城市颜值。各单位适时安排志愿者到指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劝阻过街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设施,非机动车不上牌、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逆行、闯红灯等行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等部门依法依规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闯(抢)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警力、严管严查,利用高清电子警察、循环曝光,在全区上下营造“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快速通过斑马线”的文明交通氛围。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文明单位等带头先行,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公务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文明礼让。出租车、公交车等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强管理,全面推行,并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优化工作效能,提升服务颜值。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积极改善服务环境,努力提升服务品质,实现工作环境、人员素养、业务水平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热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窗口服务部门要主动作为,完善服务体系,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最大化便民利民;全区各志愿服务站点,要带头开展志愿服务,做到有阵地、有人员(佩戴标识)、有服务内容、有记录、有长期招聘志愿者信息,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蓄势。

(四)倡导文明风尚,提升社会颜值。各街镇、区直各机关部门要以走访入户的方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宣传并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国文明城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丰富内涵,向市民群众广泛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一封信》和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宣传品,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推动形成人人争当宣讲员、人人争当劝导员、人人都是践行者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找准与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丰富和拓展内容和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五、活动标准

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1年版)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组织。各单位要把本次活动作为推进“环境提升年”“党群连心·情暖宝地”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以及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重要举措,把组织推动和吸引群众参与结合起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人们发挥专长、自觉实践,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服务、人人受益的局面。区创城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活动成效进行明察暗访,对问题点位将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

(二)创新形式载体,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突破陈旧思维、固有的模式,推动文明实践落地见效。坚持闯字当头、干字当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自身实际,发挥首创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路径模式,以基层的创造力激发文明实践的生命力,让群众有参与其中的体验感、乐在其中的幸福感、受惠其中的获得感。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加强对主题月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本单位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主题月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反映群众的新生活新风貌。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宣传活动成果,引导推动文明实践工作深入开展。

 

宝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宝坻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宝坻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宝坻区教育局

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安宝坻分局

2021年5月25日